為了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,保障人體健康,維護生態安全,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,國家制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,經過兩次修定,對固體廢物檢測、貯存、利用、處置等要求更加嚴格。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,固體廢物污染引發的環境問題逐步顯現,而同時固體廢物、危險廢物的的鑒別、檢測的要求也逐步提高。
固體廢棄物主要是指人類在生產、消費、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態、半固態廢棄物質。主要包括固體顆粒、垃圾、爐渣、污泥、廢棄的制品、破損器皿、殘次品、動物尸體、變質食品、人畜糞便等。有些國家把廢酸、廢堿、廢油、廢有機溶劑等高濃度的液體也歸為固體廢棄物。
固體廢物檢測

服務領域:
工業固體廢棄物:建筑廢棄物、廢渣、廢屑、廢塑膠、廢棄化學品、污泥、尾礦、包裝廢物、綠化垃圾、特殊廢棄物;
生活廢棄物:廚余垃圾、包裝廢物、糞渣、灰燼、綠化垃圾、特殊廢棄物;
農業固體廢棄物:農資廢棄物、農作物廢棄物、糞渣、動物尸骸、綠化垃圾、特殊廢棄物;
檢測項目有哪些:
土壤水分:pH 值、有機質、金屬元素全量(鉛、鎘、鉻、銅、鋅、鎳、砷、汞等);
固體廢物及固體廢物浸出液毒性檢測:腐蝕性、重金屬元素(鉛、鎘、砷、汞、六價鉻、銀、銅、鋅、鎳等)、揮發性有機物、半揮發性有機物、多環芳烴、鄰苯二甲酸酯、農藥殘留等;
揮發性有機物、半揮發性有機物、全磷和有效磷、礦物油、金屬元素有效態分析(有效鐵、有效鋅等)、多氯聯苯、多環芳烴、鄰苯二甲酸酯、農藥殘留、氮素(全氮、水解性氮、銨態氮、 硝態氮)。 |